4月2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日前,省人社厅、省编办、省卫计委联合发出通知,规范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安置方式。
据悉,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是解决农村基层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缺乏的重大举措。按照通知,免费医学毕业生的就业安置,按照入学前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根据县域行政范围内乡镇卫生院空编空岗情况提出具体安置意见,经县级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免费医学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免费医学毕业生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期间,纳入编制管理,服务期满不再留用的,相应退出编制管理。同时,通知要求加强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履约管理,将其履约情况纳入医师诚信管理,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对拒绝履约的免费医学毕业生,5年内不得应聘全省行政范围内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