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2日晚10时30分,在府谷县国地税干部共同努力下,陕西省首张由地税局代开的不动产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府谷县局办税服务厅模拟环境顺利开出,标志着府谷县营改增委托地税代征业务取得阶段性成果,为下一步顺利代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委托地税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是此次营改增试点工作中的一块“硬骨头”、一个新挑战。为做好这项工作,国地税部门深入贯彻总局《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精神,创新工作,联合部署下发了《营改增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指引》和操作手册,就人员安排、税控专用设备发行、系统维护安装、票证供应、政策操作培训、开票演练以及应急措施等各环节进行了流程细化,责任分工,并于4月11日完成国地税网络互联互通,为此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