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公布了2016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通知,我省所有县(区)实现100%的公办小学划片免试就近入学,95%以上的公办初中划片免试就近入学。
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依据相关手续按划片范围登记入学。未在户籍所在片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片区初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初中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就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要纳入流入地政府保障体系,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统筹安排辖区内义务教育学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按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区范围,在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编制招生计划,并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下达学校执行。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要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包括学校的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方式、招生安排以及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果由县(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