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6.65万套,占年度计划的73.42%;
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10.96万套,占目标任务的81.51%;
已累计完成投资505.1亿元,较去年增加60.76亿元;
新增租赁补贴1.026万户,占目标任务的75.86%,较去年增加42.21个百分点……
这是截至6月25日我省棚户区改造的一组数据。
“冬天有暖气,洗澡有热水,再也不用上村里的旱厕啦!”作为创汇社区A区回迁的居民,西安五四村的棚改拆迁户张大妈谈起新生活,高兴得合不拢嘴。
像张大妈这样,通过棚改获得幸福感的人数不胜数。更让人惊喜的是,今年以来,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顺利,各项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
多方联动 破解难题
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发展工程,陕西坚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列入各市区综合考核指标,实行月排名、季点评、媒体公布、年终考核的公开考核制度。对于年度考评完不成任务的,在综合考评优秀等次时“一票否决”。市县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班子成员包抓项目,确保每年按时完成任务。由于这项工作涉及部门多,协调任务重,我省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从规划和计划、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统计汇总等环节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有效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
众所周知,资金和土地一直是制约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难题。陕西多策并举,破解难题,各级财政通过预算内基建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等多渠道落实建设资金。其中,市、县政府土地出让总收入的3%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转贷市县的地方政府债券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我省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化融资渠道,由省财政与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延长石油集团共同出资70亿元,成立陕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向社会融资200亿元以上的资金。在土地问题上,根据需要确定用地指标,纳入土地供应计划,按目标任务单列,由市县政府单独申报,省政府单独审批,按照“特事特办、加快审批”的原则,开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专人负责、简化程序。同时,还明确规定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要占到各市房地产用地指标的30%以上;城镇国有土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对未能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市县,暂停其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审批。
在棚户区改造中,陕西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工作实施。以项目为载体,督促指导各市让利于民、优化方案,广泛宣传、耐心动员,严格程序、依法拆迁,用打歼灭战的方法全力以赴做好征收补偿工作,确保今年任务在9月底前全部开工。积极争取政策性金融支持,主动与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协作机制,尽快开展新开工项目的授信评审和贷款发放工作,加快上年度项目的贷款支付等工作。实现棚改资金收支大体平衡,督促各市区依法依规控制成本,科学规划棚改腾空土地,集约利用土地,确保有足够的土地可以出让,出让收入优先用于棚改,确保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
多措并举 住有所居
住有所居,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面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变化,陕西根据实际情况,因城施策,统筹棚改货币化安置与房地产去库存。对市场房源充足,库存去化周期超过18个月的城市和县城,基本实现货币化安置。继续实行利用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的每户给予8000元的奖励政策,全省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力争达到80%。对商品住房库存量大、对棚改货币化安置去库存成效显著的地方,协调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在安排下达补助资金时给予倾斜。指导市县政府建立完善货币化安置房源库,打破地域限制,允许棚改居民购买存量商品房;积极协调国开行陕西分行、农发行陕西分行,PSL资金优先支持货币化安置项目。
同时,为了保障棚改工作的顺利实施,陕西科学制定了棚改新“三年计划”。按照住建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棚户区调查摸底和2018-2020年改造计划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市县开展全省棚户区调查,科学制定2018年至2020年新计划,优先安排连片规模较大、安全隐患严重、居民改造意愿迫切项目和重点安排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布局合理、运行安全、服务便捷。督促各市区棚户区改造符合城市规划,结合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着力解决城市发展中面临的环境较差、安全隐患多等突出问题,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交通、水电气和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安置房周边环境和服务条件,更加重视安置房工程质量和安全。
棚户区往往集中着数量庞大的低收入人群,居住环境差、工资收入低,受教育及就医权利得不到保障。为保障居民长远生计,陕西计划运用“投贷结合”“债贷组合”等金融服务手段,使原棚户区老百姓在回迁后能够实现就地上岗就业,在就学、就医等方面没有后顾之忧。协调国开行陕西分行,利用中长期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创业促就业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等业务,为棚改后各类经济主体发展和老百姓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以惠民生为本,拓宽融资渠道,提升配套设施,陕西正鼎力攻坚,圆群众的安居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