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将在每年3月、11月集中发布,并设置统一平台。同时要求用人单位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昨日,人社部发布通知,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行规范。
通知指出,建立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服务平台,集中统一发布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在人社部门户网站设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招聘信息每年3月、11月集中发布两次,有招聘急需的,可随时发布。
同时,人社部要求用人单位要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对没有专业要求的招聘岗位,可设置为专业不限。同时,专业名称要准确、规范,具体可参照当地省级组织、人社部门制定或确定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考录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参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并在招聘公告中明确相应的专业参考目录。
人社部强调,要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制度规定和工作纪律,招聘信息一经发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经同意确需更改的,要提前发布变更公告。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放宽招聘的范围、条件及程序,不得擅自设置加分条件、放宽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