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自12月1日起工商总局不再办理具体的企业登记业务,原登记企业已全部下放至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管理。
工商总局把下放工商总局直接承担的企业登记管理权作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予以落实,日前已全面完成登记企业管理权限下放工作。截至11月30日,工商总局已经将原登记的2037户企业和已被工商总局吊销营业执照、但尚未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的617户企业,全部下放至地方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管理。
专家表示,下放企业登记管理权有利于工商总局从具体的企业登记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好地履行中央机关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