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1个国家宪法日,第1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吴堡,当天上午共青团吴堡县委联合县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县综治办、县610办、县妇联、煤管办等部门,在城区主街道联合开展了“12?4”首个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旨在教育和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积极参与“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积极性,使全社会进一步牢固树立“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的自觉性,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意识,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努力推动法治吴堡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活动当日,共发放《宪法》读本等其他法律书籍2200余册,法制挂历、法制围裙和法治手提袋1100余份,悬挂横幅5条,咨询群众26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使“12?4”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更加深入人心。
吴堡县司法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活动之后,我县还将围绕学习宣传宪法,开展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送法进村(居委会)、微信微博法律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