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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堡应届贫困大学生第一年最多可获8000元资助金

发布时间:2015-07-10 16:33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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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8日,笔者从吴堡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获悉,为做好2015年吴堡县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工作,切实解决农村贫困家庭因学致贫和大学生入学难问题,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该县将对被本科院校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并报到就读的贫困家庭应届大学生,第一年助学金从去年的每人5000元提高到了每人6000元,并对孤儿、本人持有3级以上残疾证的考生另增加资助金2000元。同时出台了《关于吴堡县2015年农村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此次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对象主要是全县农村扶贫开发和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中登记在册贫困户、2015年被高职以上学校(学院)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并报到就读的农村贫困家庭应届本科生和大专生都可以享受这一扶贫政策补助。特别是对符合条件的单亲、孤儿、少数民族、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本人3级以上残疾及特困家庭应届本科生和大专生实行优先考虑;资助标准为,被本科院校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并报到就读的贫困家庭应届大学生,每生资助6000元;被高职院校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并报到就读的贫困家庭应届大专生,每生资助3000元;对孤儿、本人持有3级以上残疾证的考生的另增加资助金2000元。   
  通知规定,对今年考上本科和大专的贫困户学生,由本人向所在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格可在吴堡政府网下载),同时提交高考准考证复印件、高考成绩单(下载打印)、录取学校通知书复印件、全家户口本复印件、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或户主“一卡通”卡号及持卡人姓名、身份证号、考生本人3级以上残疾证复印件、所在镇村贫困家庭证明、是双女户和独生子女户的需所在镇出具相关证明、入学报到后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或入学证明。各乡镇政府审核汇总后报县扶贫办审批,县扶贫办接到乡镇报回学生申请资料后,依据“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中登记在册的贫困户档案进行核查,并按照贫困户新生大学生上年家庭收入倒排序方式确定拟扶持对象。核查后,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将拟资助的应届本科生和大专生,在本人所在地进行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联合上报本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备案。批准同意后,县扶贫办和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方式将助学金发放给受助贫困家庭应届本科生和大专生。
  通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大学生助学项目资金采用“一卡通”方式直补到人到户,实行报账制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对享受到其它部门、社会团体及个人资助累计超过5000(含5000元)和考入免学费的高职以上学校(如师范、部队、警察等院校)及境外学校的贫困家庭应届本科生和大专生,不再享受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资助。受资助的贫困家庭大学生须与县扶贫办签订资助协议,协议除对资助内容进行界定外,每个受助学生每年在寒暑假期间参加市、县扶贫办组织的一次扶贫活动。县扶贫办定期开展受助学生回访工作,掌握受助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与学校建立相应的助学管理机制。同时对贫困家庭大学生受助资格认定及资助工作严格实行“谁经办、谁签字、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降低资助标准、转移、挪用、拖欠、挤占、骗取助学资金的将如数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