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来临,为防范用人单位使用不满16周岁童工行为,7月20日上午,绥德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该县城区旧车站广场开展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活动中,绥德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向过往群众发放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劳动合同法》 等宣传资料,并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同时,将“禁止使用童工宣传车”开到城区一些主要路口及用工密集型企业,进行广播宣传。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 2000余份,提供现场法律咨询50余人次。下一步,从7月20日起,绥德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还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执法行动,切实保障该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