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减轻行政负担,解决检查考核活动过多、过滥问题,佳县严格控制和规范考核检查活动。
一是规范整合考核检查项目。凡脱离实际、流于形式的各类考核检查项目一律撤销,凡内容相近、可以合并的一律合并;同一部门在相近时段内组织开展的检查考核项目要尽量合并,并且不得就同一内容对同一单位进行重复检查考核;不同部门组织开展业务相近、联系紧密的检查考核项目,要尽量合并,由相关部门协同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项目进行的综合检查考核,由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是实施检查考核活动审批备案制。各部门拟进行检查考核的项目,须于每年6月底前申报,由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安排,下半年统一组织实施。要控制规模、精简人员、简化程序、突出重点,提高效率、确保实效。要严格按照审批规定范围、程序、内容进行,不得擅自提高规格、扩大范围、增加内容。检查考核工作要轻车简从,不搞迎来送往,不准超标准接待,不得硬性要求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和陪同。
三是创新检查考核方式。改变单一的实地查看的检查考核方式,结合工作性质,探索多途径开展检查考核。改变检查考核大多集中于年底的现状,探索建立错时检查考核机制,对检查考核活动进行规划,使检查考核活动在时间分布上更加合理、更加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