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靖边县在全县214个行政村全面开展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明确创建标准。从组织领导、廉政氛围、监督机制、群众满意度四个大方面明确创建目标、细化工作标准,使农村基层干部充分了解和认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示范村建设的重要性。大力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创建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通过“看得到、学得着、赶得上”的示范作用, 促进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
全面整改提升。组织各村对照《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和民主决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监督等规章制度,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和廉洁履职待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整改提高。各镇围绕“四议两公开”、“三资”代理、村务公开等工作,健全监督审核制度,加强对村级事务的督查,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解决村务管理中存在的不民主、不公开、私设小金库存、暗箱操作等现象。县纪委定期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工作不力、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推行规范化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对村室房屋、办公设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室、党风廉政宣传栏、门牌等硬件建设进行了统一要求,全部达到“六有”,对“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各项流程、重点环节进行完善细化,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指导村干部规范管理村级事务,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