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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三年将摘掉116个村“贫困帽” 脱贫3.9万人

发布时间:2015-09-11 15:22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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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笔者从榆阳区扶贫攻坚动员会上了解到,榆阳区坚持精准扶贫基本方略,把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从2015开始,将利用三年时间,摘掉116个贫困村“贫困帽”,17607户39156个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2018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分类施策对贫困户实施精准扶持
  “针对目前在册贫困户,逐一进行入户核实,分析贫困原因,科学划定贫困类型,分类实施产业发展、就业创业、教育全程资助、基本医疗全面保障、社会保障财政兜底‘五项扶持措施’,不让一个家庭吃不饱饭、不让一个群众看不起病、不让一个孩子上不起学、不让一个老人没人管。”榆阳区委书记苗丰说。
  实施产业到户扶贫。区农业局、畜牧局、科技局、扶贫办等部门大力实施小杂粮名区创建、旱地全膜玉米推广、设施果菜基地建设等农业产业“七大工程”,转变贫困农户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发挥农技人员、科技特派员作用,开展科技创业行动。鼓励贫困户参与土地流转和资产、资金参股合作经营、发展家庭农场和进入企业从业,增加资产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促进贫困户稳步增收。积极协调金融部门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地、养殖场等抵押贷款,为贫困户提供更多贷款支持。区财政安排500万元建立贫困户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协调金融机构按照基准利率为贫困户发放3年期3—5万元免担保、免抵押的小额贴息贷款。拓宽农业保险险种和承保覆盖面。三年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00万元,按照每个协会20万元的规模新注册成立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50个,受益农户3000户。三年对1.5万户有生产能力贫困户根据其发展意愿,按照户均补助不超5000元的标准予以扶持一遍。
  实施就业创业扶贫。区人社局严格落实入区企业促进当地用工有关政策和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扩大贫困户中职以上文化程度技能型劳动力、退伍军人和未到退休年龄的非农劳动力就业。区财政局整合扶贫、人社、教育、农业等各类培训资源和培训资金,加大贫困人口就业技能培训。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贫困户创业提供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放每笔次5-10万元2年期的小额贴息贷款,帮助贫困人口自主创业。建立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信息库和创业项目库,实施“一对一”就业创业指导服务。通过企业、公益性岗位和自主创业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实现城镇化转移安置脱贫,到2018年,受扶持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加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确保贫困户家庭至少有一名劳力掌握1—2门致富实用技术,参与一项种植、养殖、设施农业等增收项目。
  实施教育全程资助。区教育局建立贫困学生资助平台,整合扶贫、教育、民政、慈善协会等各类助学资源,对贫困户子女学前教育阶段补助保教费、生活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小学阶段每生每天补助4元、初中阶段补助5元;对普通高中在校生中贫困家庭学生每年补助助学金1000-2000元;对贫困户子女就读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每生每年安排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贫困户子女本科阶段教育,按照每生50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到2017年,全区在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
  实行基本医疗全面保障。区卫生局与贫困家庭进行签约,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将大病保险纳入商业保险的领域。2015-2017年区财政为3.92万贫困人口中每年度未脱贫人口按照一定比例代缴合疗费。贫困人口住院治疗费用原则上合疗报销后,按照《榆阳区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进行二次报销,符合大病商业保险赔付条件的,先报销、后赔付。利用经济杠杆撬动慢病患者选择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就诊,有效解决贫困人口慢病、大病救治困难。到2017年全区1.76万户3.92万贫困人口就医得到保障。
  实行社会保障兜底。区民政局对因病、因灾致贫的贫困户实现救助全覆盖,对因自然灾害造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贫困人口,及时提供应急救助;对因临时性、紧迫性、突发性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贫困户给予临时救助。对2928个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条件的1500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每人每月补助70元,按照省定脱贫标准补足差额,每人每年2035元。区残联与民政局将农村一级智力、肢体、精神残疾人口全部纳入“五保”供养对象,二级以上农村重度残疾人家庭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2015年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扶持200个农村贫困户中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残疾人实施种养殖、参与合作经济组织和产业化经营。区人社局将60岁以上贫困人口纳入基本养老范围。区老龄办将 70岁以上贫困人口高龄补贴全覆盖。
  因地制宜对贫困村实施综合扶持
  该区对116个贫困村中列入2016-2017年脱贫计划的78个村,逐村制定规划,每村按照财政扶贫资金50万元,整合相关部门资金30万元的标准综合扶持一遍。区扶贫办负责专项扶贫扶持到户工作,重点扶持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行业部门解决水、电、路、基本农田和公共服务到村。到2017年,贫困村全部实现稳定脱贫,到2018年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区扶贫办、发改局、住建局等部门对缺乏生存与发展空间的贫困村实施整村移民搬迁,整合扶贫移民搬迁、生态移民搬迁、避灾移民搬迁和危(旧)房改造等项目,着力抓好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开发、能力提高、生态环境和后续管理等七大功能模块建设,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目标。到2017年,贫困村实现安居乐业,农村住房困难户全部得到安置。扎实搞好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组织驻村工作队和党员干部驻村帮扶,实现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全覆盖。区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至少包扶2户贫困户,科级以上干部每人至少包扶1户贫困户,剩余的贫困户由包扶部门动员有包扶能力的党员干部职工包扶,一包三年不变,不脱贫、不脱钩。建立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精准扶贫。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投资兴业、吸纳就业、开发资源等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设立社会扶贫资金专户,组织公募扶贫资金,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解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