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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把握“四种形态”从严执纪监督

发布时间:2015-11-12 10:15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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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定边县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维护“森林”健康生态,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抓早抓小“正歪树”。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采取电话提醒、诫勉谈话、警示训诫等方式及早处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信访举报中,注重教育提醒,把好问题线索精准化筛选关口,突出抓早抓小,及时发现、核查违反纪律和规矩的问题,对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一般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及早教育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对群众反映的6名正科级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步核实,并且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纠正;对3个单位的“一把手”进行警示训诫,及早提醒,加强教育,避免了他们从“歪树”发展“病树”和“烂树”。
  动辄则咎“治病树”。对违反党规党纪但不足以移送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出重拳、下猛药,当头棒喝,治病救人。一是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年初,县纪委成立了6个常态化督察组,紧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节前教育提醒、节中明察暗访、节后问责通报”的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和公开曝光力度,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1-10月份,对10个单位27人违反工作纪律进行了通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26起,处分29人。二是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确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纪律审查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违反民主集中制相关规定、选人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等情形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13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就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
  重拳出击“拔烂树”。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干部,坚持惩治腐败“零容忍”态度,重拳出击、决不手软,及时清除党内“毒瘤”,维护“森林”的健康生态。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群”和腐败问题,切实保障“制度铁笼”牢不可破,从而倒逼“收手收敛”。积极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大与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力度,形成纪律审查合力,提高纪律审查质量和效率。1-10月份,县纪检监察机受理信访举报案件100件(次),同比增长19.0%;初核案件线索215件,同比增长90.3%;立案147件,同比增长107.0%;结案146件,同比增长105.6%;党纪处分176人,同比增长128.6%;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