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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纪委坚持“四个及时”严防信访举报“中梗阻”

发布时间:2015-11-19 14:59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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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子洲县纪委不断深化信访举报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严格问题线索管理,加大信访案件查处力度,坚持做到“四个及时”,严防出现“中梗阻”。

  一是“阅批及时”。县纪委信访室对监测和收到的举报信件,及时进行分类登记,建立问题线索电子台账,并将举报件逐级呈送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批办理。实行问题线索书记办公会集体研判制度,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列席书记办公会,根据会议精神和领导指示,明确承办人、办理时限和办理方式。

  二是“调查及时”。对委局自办案件,及时交由承办人员进行初核;对批转乡镇以及其他部门纪检组办理的信访件,每月定期通报办理问题。尤其是对一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线索,统一交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进行登记、存档,随时掌握办理情况。

  三是“督办及时”。对上级纪委转办和县纪委批转下级纪委转办的信访件,特别是发函要结果的信访件及时督促承办人在保证案件质量前提下,做到快查快结;对涉及到领导干部的信访监督件,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直接由纪委书记或者县纪委书记委托其他副书记、常委进行诫勉谈话或警示训诫。县纪委信访室对全县各级纪委(纪检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逐月通报和督促办理。

  四是“回访及时”。对实名的举报件,调查结束后,县纪委信访室督促调查组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来信来访者,并征求其对调查的意见。对非署名举报信件,影响比较大的,通过在一定范围内召开会议等方式进行反馈。

  据统计,1—10月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到上级下转34件、接受群众信访举报115件(次),其中:来信21件、来访54次、来电9件、网络举报19件、其它方式12件。转本委各室办理98件次、办结96件,转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23件次、办结19件,转相关部门处理28件次、办结2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