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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完成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5-12-16 09:54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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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深化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2015年,定边县根据市纪委、市编办《关于县区试点纪委内设机构派驻机构融合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榆纪发〔2015〕11号)和市编办《关于定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融合式改革有关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榆编办发〔2015〕161号)文件精神,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县情实际,经中共定边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融合式改革有关机构编制进行重新调整规范。

  一是撤销中共定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派驻党群行政综合系统纪工委监察室、派驻农林水牧系统纪工委监察室、派驻科教文卫系统纪工委监察室、派驻工交能化系统纪工委监察室、派驻财贸系统纪工委监察室,原使用的25名事业编制划转至新设立的纪检组。新设立5个派驻纪检组,并加挂纪检监察室牌子,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派出机构,履行纪委监督和派驻监督两项职能。

  二是调整后,中共定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派出机构为5个,分别为:派驻党群行政综合系统纪检组(挂党群行政综合系统纪检监察室牌子)、派驻农林水牧系统纪检组(挂农林水牧系统纪检监察室牌子)、派驻科教文卫系统纪检组(挂科教文卫系统纪检监察室牌子)、派驻工交能化系统纪检组(挂工交能化系统纪检监察室牌子)、派驻财贸系统纪检组(挂财贸系统纪检监察室牌子)。均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派出机构,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统一管理。各设组长1名(正科级),各设副组长1名(副科级)兼任纪检监察室主任,科级纪检监察员2名。

  三是改革后,5个派出纪检组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的直接领导,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直接请示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履行对兼职或联系单位的监督责任,对县管干部进行纪律审查,以县纪检监察室名义实施;对其他干部进行纪律审查,以派驻纪检组的名义实施;参与乡镇办案协作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