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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创新四项机制确保精准扶贫“对症下药”

发布时间:2015-12-23 10:19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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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靖边县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总要求,以白于山区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层层落实扶贫工作责任,不断创新完善四项机制,精准扶贫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了精准扶贫工作领导机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出台《靖边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实施细则》,形成县委政府负总责,部门、镇(场)、便民服务中心抓落实、帮扶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同时,召开县级扶贫攻坚动员大会,明确各镇(场)、便民服务中心为扶贫开发工作责任主体,各包扶部门“一把手”为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镇(场)、便民服务中心扶贫开发工作。严格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推行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月召开扶贫工作例会,专门研究扶贫开发工作。
  二是确立了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机制。制定出台了《靖边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更具有可操作性、更为严厉的《靖边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细则》,加大对扶贫开发工作的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将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有关部门的扶贫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在扶贫考核中被评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部门和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在全县年度目标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并对不合格等次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将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考核等次计入个人档案,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指标,对在扶贫考核中被评为合格等次的,在全县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在扶贫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通报批评,一年内不能提拔、不能评优、不能职称晋升。
  三是完善了精准扶贫社会力量参与机制。确定了以省住建厅为牵头单位的7个省级干部驻村工作队和以市委办为牵头单位的12个市级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18个贫困村和1个非贫困村,抽调54个县级单位的163名干部组成驻村工作队长期驻扎贫困村开展工作,从党政机关选派99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实现了贫困村包扶工作全覆盖。组织开展了“10.17”全国扶贫日活动,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标语、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进村入户,广泛宣传扶贫攻坚的意义。在各大广场的多媒体大屏幕及靖边电视台滚动播放扶贫标语宣传视频,营造了浓厚的扶贫济困氛围。
  四是夯实了精准扶贫工作对象识别机制。召开了县级扶贫攻坚推进会,重点就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印发《靖边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建档立卡工作情况及数据质量,将与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挂钩。对工作中极不负责,造成不良后果的镇(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确保此次建档立卡识别对象精准、数据精准、措施精准、管理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