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子洲县纪委按照市纪委和县委部署,紧紧围绕精准脱贫工作大局,精准传导责任、精准监督检查、精准纪律审查,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精准护航。
揪住责任精准传导
无规矩不成方圆。今年3月份,子洲县纪委按照县委部署要求,出台全县精准脱贫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工作人员、驻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在精准扶贫中目标任务落实不力、热衷于形象工程、搞“数字脱贫”等14种情形将严肃追责。
对照职责,明确三级正面清单。办法明确了县、乡、村三级领导干部正面清单。县委、县政府主动担当,承担全县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乡镇党委、政府承担本乡镇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书记、镇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安排本乡镇区域内脱贫攻坚规划制定、项目落定、信息采集、组织协调等工作;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长、乡镇包片干部是脱贫攻坚直接责任人。县直部门按照责任落实脱贫攻坚具体责任,要做好部门行业精准扶贫工作。村级负责贫困户识别认定、项目精准实施到户、监督到户。
对照失责,列出十四类负面清单。办法明确规定,对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或者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查当事人责任,又查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上半年,县纪委严肃查处了群众举报周家硷镇赵场村村干部在扶贫政策中弄虚作假等有关问题,并对参与验收的该县扶贫办、周家硷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对省市明察暗访组发现不在岗的4名第一书记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
立体监督精准对接
上半年,子洲县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紧盯扶贫资金监管、扶贫政策落实等重点问题,坚持扶贫攻坚和执纪监督精准对接,通过专项检查、综合督查、执纪监督等方式,全方位布设监督探头,确保扶贫领域安全廉洁。
突出监督重点。紧扣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等三个重要节点,严格践行“四种形态”,越往后监督越严,处分越重。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紧盯项目部门、资金部门等重点部门和乡镇班子成员、村“两委”负责人等重点人群,采取入户走访、线索排查、综合督查等方式,全过程、全方位进行监督检查。
健全监督网络。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注重从“信访举报、廉政巡查、司法移送、审计报告、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线索,提高成案率。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对群众来信来访、直通车下乡接访、12388热线举报、上级转办、公检法和审计等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全部由信访室集中受理,逐一登记、统一编号。同时,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常委会集体研判制度,并由案件监督管理室通过印发督办通知书等形式,对问题现场处置情况全程进行监督。
问题线索大起底。由子洲县纪委信访室牵头,对今年上半年县、乡两级纪委受理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两轮大起底、大排查。同时,建立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实行单独登记、层层分流、规范处置。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一律由委局领导包案督办,并限时办结。截至目前,共排查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9件,其中委局3件、已处置3件,乡镇纪委6件、已处置5件。
纪律审查精准定位
“微腐败”也能导致大祸害。上半年,子洲县纪委、监察局紧盯扶贫领域,严格纪律审查,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群众获得感和认可度不断增强。
突出审查重点。严格对照六大纪律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重点审查执行子洲县委、政府决策部署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问题,利用职权、职务便利向下级单位和服务对象摊派转嫁费用等突出问题,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领域受贿、索贿以及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以权谋私问题,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准则行为,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欺压群众,村务不公开、假公开等突出问题。对违纪问题,坚决以纪律为“尺子”,审查一寸不让。
创新审查方式。注重抓早抓小,践行“四种形态”,尤其是对一般性、倾向性问题,加大约谈力度。上半年,共实施提醒谈话214人,诫勉谈话24人,被约谈人员全部向县纪委递交了承诺书和整改意见书。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1――6月份,子洲县人民法院向该县纪委移送党员干部生效判决书4份;子洲县检察院向该县纪委移送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1件;子洲县公安局向该县纪委移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行政处罚决定书6份;子洲县审计局向该县纪委移送审计报告43份。
截止目前,子洲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21件,其中,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5件。已查结16件,党政纪处分19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6人、严重警告处分10人、开除党籍处分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