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三项机制”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应运而生的创新举措,对于树立良好导向,引领新风正气,加快追赶超越具有深远意义。横山区制定“三级五岗党建责任制”,明确区委、乡镇党委、村党支部 “三级”责任,明确区委书记、组织部长、乡镇党委书记、机关党组织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等“五岗”职责,形成了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通过“三项机制”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成为引领全区基层组织建设驶向快车道的“新航标”。
鼓励激励引领党建树标杆。鼓励激励办法在党的建设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激励标准,提出党建工作考核有下列情形的,有关人员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被授予市级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的党组织负责人;党员干部当年被授予市级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或“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党建创新工作受到省、市以上领导肯定,并在一定范围内推广的党组织负责人。提出基层党建工作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或党建创新工作受到过省级、市级以上领导肯定,并在市级以上推广的党组织负责人,优先提拔使用。实施鼓励激励机制,让干与不干不一样、真干假干不一样、干好与干坏不一样、党建实绩突出与实绩平庸不一样,使“干得好的得重奖、获重用”,在全区党建工作中形成你追我赶、比学赶超的局面。
能上能下推动党建动真格。能上能下办法明确了18种下的情形,涉及党的建设的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基层党建工作不力、问题突出,受到中组部、省委或市委通报批评的乡镇、县级部门单位有关领导干部;不按规定标准执行落实中、省、市、县制定的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相关规定,被县委组织部约谈两次;党建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工作底子不清、回避矛盾、推诿工作或被上级组织点名批评、约谈两次;年度基层党建考核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乡镇、县级部门单位负责人。能上能下机制出台,是在推动党建工作中不想为、不会为的干部进行调整,目的还是以“下”的压力,推动党建工作“干”的动力。
容错纠错护航干部敢争先。容错纠错办法明确了11种容错情形,涉及党的建设方面的有: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因着眼于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出现一定失误或偏差的;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不可预知的因素,在创造性开展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实施容错纠错机制,为想干事、敢干事的干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给担心因干事失误被问责的干部吃“定心丸”,也为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