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定边县编办始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结合省、市机构编制部门下达的控编减编目标任务,严把机构编制总量关,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要求,确保全县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在2012年底机构编制数额内。
一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定边县编办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编制审批在先”、“控编通知单”和“机构编制分级上报审批管理”等制度。严把进人“入口”关,对除军转干部安置、公务员招录、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政策性进人外,对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和调入人员严格控制,实行“三条线”管理,即:对满编和超编单位实行红线管理,禁止进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审批。对缺编10%以内的单位实行黄线管理,慎重进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由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与用人单位进行严格把关。对缺编10%以上的单位实行绿线管理,符合政策规定畅通进人。
二是严格控制机构总量。全县凡是涉及新增机构的,均由县编办按程序独家办理,“一个部门”承办、“一家”行文。对上级业务部门的文件、会议纪要、领导讲话、建议等形式要求新增机构的事项严格控制,一律不作为机构设置的依据。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机构,对确需设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按照“撤一建一、合并组建、先减后增”的原则从严审核把关,确保机构数量只减不增。
三是动态调整编制数量。定边县编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根据单位职责任务的变化,对单位的编制进行优化调整。对职能弱化、业务萎缩和过去核定编制较多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进行酌量核减。对职能增强、业务增多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酌量增加。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收回的事业编制,优先解决公共服务、保障民生和高层次紧缺人才引用的需求,实现了编制资源科学、规范、合理使用。2013年以来,全县共确定职能消失、弱化县级事业机构12个,撤并、整合事业机构3个,转企改制事业机构3个,收回事业编制4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