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思想引导,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4月14日,由团县委牵头,国际计划项目办、佳县第一中学联合举办的“新青年 新风尚”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佳县第一中学召开。县政法委书记崔晗、团县委书记王剑飞、县文明办主任郑怀利、县检察院副院长张志新、县法院政工科科长张建军、县教育局副局长屈海军、县司法局副局长刘世强、国际计划项目负责人高小艳、榆林市青少年社工协会会长何敏、佳县第一中学校长刘文届、团县委全体干部及佳县第一中学全体师生参加了活动。
活动现场,法制宣传教育内容丰富多彩。团县委挑选的16名富有表演特长的学生演出了精心编排的情景话剧《包公审案》、《清朝网事》、《从头再来》、《网吧风云》,表演绘声绘色、引人入胜,台下不时传来阵阵掌声。每个话剧结束间隙,榆林市青少年社工协会会长何敏结合话剧内容并通过列举发生在身边的一件件真实案例,深刻剖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根源和危害性。同学们深受教育,提高了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使他们真切地感受到遵纪守法应该从自身做起。由团县委、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专业工作人员现场模拟庭审现场。模拟法庭采用全真法庭审理的方式审判了一起关于未成年人盗窃,经过审理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的案件,不仅具有法治宣传的作用,而且更加贴近青少年生活实际,使青少年更加直观的认识法律、了解法律。在法庭教育中,县少工委副主任李晓军作为团县委代表进行了帮教说案,他讲到,现在的教育应该是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相结合的教育,家庭教育尤为重要,作为孩子的父母,在为孩子提供物质条件的时候,更应该注重孩子的精神引导,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庭审最后,法庭审判长曹明革作了法官寄语。他讲到,教训是深刻的,痛定思痛,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挺起胸膛从头再来,依靠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竭力回报家庭和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本次活动共发放了6000余份资料,给全体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课,深受他们的欢迎。活动结束后,团县委联合佳县第一中学团委组织佳县第一中学学生参观了佳县看守所,学生们听取了看守所的情况介绍,了解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训练情况。身临其境的教育,让接受教育的学生们内心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学生们纷纷表示,以后要主动地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学会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绝不做“法盲”,更不冲动行事,坚决避免未成年人犯罪事件的发生,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