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这是2015年12月24日,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向社会公开的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促进企业强化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安监局于2015年12月24日决定,在全市重点化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开承诺活动。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榆林煤化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榆林炼油厂(含油煤公司)等30家市级重点化工企业,将通过企业公示或媒体公告形式进行承诺。公开承诺主要为:企业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安全指标、职业卫生状况、事故处理情况等;企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情况和“五落实、五到位”情况;本年度企业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要求和重要工作措施;本企业主要管控的安全风险现状及改进措施;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相关内容。
据市安监局负责人介绍,此次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总要求,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为导向,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为保障,以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为抓手,通过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方式,促进企业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全面落实,确保化工企业生产安全。
据悉,在榆中、省、市重点化工企业公开承诺工作由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各县区安监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县级及其他化工企业公开承诺工作,公开承诺工作将于2016年3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