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弘扬尊师重教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创新“441”工作举措,及时、公正、多角度、全方位维护学校、教师合法权益。
坚持“四优”原则,开辟教师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教育、校园、师生的公诉案件,坚持“四优先”,即优先办案、优先服务、优先调解、优先配合,切实维护教师的权益。挑选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检察官办理此类案件,及时、有效地维护人民教师的合法权益。
创新“四进”方式,着力促进校园和谐安定。以“检察院法官进校兼职、资深检察官走进讲坛、稳定安宁带进校园、法律知识融进课堂”的方式,培养和提高教师法律意识,促进校园的和谐安定。主动与教育部门联系,安排资深检察官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选派一批优秀检察官走上讲台,进行法律知识讲解与宣传,通过法制报告会、法律课堂、法律咨询会、普法游戏等形式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重视“一份”建议,主动延伸司法服务。针对近年来涉教育、校园、师生等案件的具体情况,特别是针对教师涉及集资诈骗案件、在校园内发生的一些人身损害案件情况,及时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向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有关教育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有效维护教师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