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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年底前所有县城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

发布时间:2010-09-25 11:48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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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以来,陕西省榆林市的污染减排工作在陕西省环保厅的精心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攻坚克难,强势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榆林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榆林市的两项减排指标任务已提前一年完成。

■10万千瓦以上机组全部装有脱硫设施

围绕污染减排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积极抓好污染物减排工作的落实。市政府每年向市直各部门下发《部门环保目标任务书》,将污水处理厂建设、电厂脱硫、石油钻采行业污水回注等减排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市、县(区)环保、发改、工信、能源、建设等部门密切配合,保证了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以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为重点的二氧化硫工程减排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火电行业是榆林市二氧化硫减排的重点和难点。榆林市严格“三同时”管理,要求所有新建电厂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对老电厂分批下达限期治理通知,要求采取循环流化床喷钙或固硫措施,控制二氧化硫排放。目前全市10万千瓦以上机组已全部装有高效脱硫设施。同时榆林市还加强对新建的国华锦能、府谷庙沟门、府谷清水川等电厂脱硫设施的监管,提高综合脱硫效率。

以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为重点的化学需氧量工程减排项目实现“零”的突破。按照市政府总体工作要求和“十一五”减排计划,要求于2010年底,全市所有县城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截至目前,榆林城区、锦界工业园区、榆林经济开发区、神木、府谷、靖边、米脂7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运,实现污水处理能力16万吨/日。定边、绥德等7个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全面开工建设,计划于年底前全部建成投运。

积极实施工业企业废水处理和油区废水回注工程建设。榆林大漠纸业、榆林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造纸、化工企业建成废水处理和在线监测设施15套,新增工业废水处理能力7.2万吨/日;长庆集团、延长集团采油厂建成石油钻采废水处理联合站134个,含油废水回注率达60%以上。

■关闭淘汰一大批高耗能企业,为新项目腾出环境容量

几年来,榆林市一大批高耗能企业退出市场。关闭了60万吨以下小兰炭企业272家,淘汰2004万吨产能;关闭建材企业82余家,淘汰产能7.8亿块(砖);关闭电石、硅钙企业27家,淘汰产能14.66万吨。对8家热电联产企业实行以热(汽)定电,对供电标准煤耗超出全省平均水平10%或全国平均水平15%的小火电机组强制关停,关停了榆林氮肥厂、府谷氮肥厂、吴堡氮肥厂等污染严重的小化工企业。

按照国家《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榆林市关闭了神华神东电力公司自备电厂2×12MW、神华阳光电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25MW、横山电厂2×12MW以及榆林南郊热电有限公司1×12+2×6MW机组。严格新建项目环评“三同时”管理,要求新建60万吨/年以上兰炭企业同步建成污染防治设施,为新建项目腾出了环境容量。

■纳入计划37家企业全部建成在线监测系统

建立自动化减排监测体系。“十一五”期间,榆林市投入大量资金先后建成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城市大气质量监控和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监测中心,纳入减排计划的37家电力、化工企业全部建成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省、市环境监测平台联网。在榆林城区、府谷、神木、定边、靖边县城建成了大气自动监测站点,随时反映城市大气优良状况。榆林市环保局、神木、府谷、靖边等县环保局分别建成了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实现了对重点企业的自动化监控。投资100万元建成无定河、窟野河、榆溪河3条主要河流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

建立减排统计体系。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和动态更新,从2008年开始对全市工业、生活污染源进行调查摸底,认真统计分析,于今年4月完成了污染源普查及动态更新工作。建立完善了污染源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污染源排放数据库,摸清新老污染源动态变化情况。

建立减排考核体系。制定了榆林市污染减排考核奖励办法,将污染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县(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和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同时,从2009年起,榆林市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榆鹰行动”,对全市排污企业进行彻底的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排污企业坚决予以重处重罚,加快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进度,提高了运行质量,巩固了减排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