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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上午,团市委副书记张静一行赴市中院调研榆林市少年法庭工作。少年法庭庭长苏慧、市法院团委书记李军、团市委学少部部长王慧及部分中学生代表参加了调研。
首先,张静同志一行旁听了由少年法庭庭长苏慧主持审理的蒋某被控故意伤害罪案件。被告人蒋某,原本是一名学业优秀、乐于助人的高一在校学生。2012年8月,因在放学路上,被五名不相识的少年围殴,在情急之中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其中一男子的腹部捅伤,该男子后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蒋某逃离后在父母的耐心劝说下投案自首。庭审前,苏慧法官及其合议庭对案件的成因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最终争得了被害人及家长的谅解。在庭审过程中,审判员、公诉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陪审人员改变以往严格的庭审座次,以圆桌围坐,营造一种宽松平和的庭审环境,最大限度减轻了未成年被告人审判时的恐惧和抵触心理。法官在法庭调查的过程中,除了对基本犯罪事实调查外,还着重调查了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剖析他们走向犯罪的原因,帮助监护人认识教育中的不足和缺失;张书记也结合未成年人的家庭和个人情况,耐心诚恳地对其进行忠告和规劝,教导他要把此事当作自己人生的一个节点,不自暴自弃,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基本的生存技能,在将来回归社会时不要气馁,重拾信心和勇气,努力生活,健康成长。不离不弃的教育、感化、挽救,最终使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及其家长乃至自己的父母造成的伤害,在法庭上真诚悔罪,场面既使人十分动容,又令人印象深刻,是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庭审后,调研组一行与法院同志就少年法庭建设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了座谈交流。苏慧同志和李军同志分别介绍了少年法庭的基本情况和我市未成年人犯罪基本现状,并就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和沟通,达成了共识。张静同志最后指出,加强少年法庭建设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加强“两条线”的共同建设。一方面,要加大法院工作力度,加强少年法庭软硬件建设力度,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对未成年人要进一步采取贴近青少年、适应青少年的方法开展工作,成立专业化的未成年人审判队伍,促使失足未成年人认罪悔罪,回归社会后能够摆脱不良影响,争取成才;另一方面,也要加大社会工作力度,不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咨询委员会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组的自身建设,调动委员单位力量,采取多种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寓防于教,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做在法庭之前、法庭之外,努力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象消除到最低。
少年法庭是市中院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设立的专项法庭。多年来,团市委与市少年法庭联合开展多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审理、帮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成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全社会的努力,需要未成年人整体成长环境的净化与和谐。共青团承担着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任,今后,我们会不断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完善、创新科学的教育理念,探索更合理、有效的教育手段,遵循预防先行,帮教并行,挽救同行的思路,让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彰显人文关怀,让未成年人在温情中得到更多的呵护,使他们的权利和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形成健全人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真正的健康成长、快乐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