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1日15时55分,靖边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接到报警称:王家庙大坝有人跳河。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只见一女子站在河水里欲往河中心走,河岸边两个小孩在哭。民警及时上前喊话进行劝阻,并及时联系报警人了解情况,报警人称河水里女子是他妹妹叫郭某,因家庭矛盾产生了轻生的念头。正在此时,该女子不听民警的劝阻欲继续往河水深处走,民警见状迅速速跑到河里将其拉住,该女子见有人拉她,开始挣扎,民警何平与朱刚用力抓住其胳膊使劲往岸边拉,正在此时增援的民警也赶到了岸边,大家共同将轻生女子拉上了岸。在救助的过程中一名民警的手被岸边的玻璃划伤血流不止,但所幸的是轻生女子郭某被成功挽救。
8月20日中午,轻生女子的家属将一面写有“正义卫士、舍生救人”的锦旗送到了巡警大队,并一再对当日救人的民警表示感谢。接受锦旗的民警表示,救人是每一位巡警应尽的职责,如果以后再遇到此类情况,还会一如既往、奋不顾身的冲到最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