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在世纪广场举行
表彰奖励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先进单位、个人和守信用企业
精彩的文艺节目
3月14日,由榆林市、区两级工商、消协等联合主办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在世纪广场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宝成、市政协秘书长张万英出席,副市长马秀岚下达销毁令。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其含义就是要不断增强全社会、广大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环保意识、节约意识,牢记安全生产,推行安全服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积极营造安全消费环境,有效维护广大消费者的长远利益,旨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我市活动现场突出该主题,并积极引导社会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据了解,市工商系统近年不断加强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商场、社区和行政村等建成消费者协会分会239个,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3786个,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7375名,去年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970件,办结95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9.4万元。今年,该系统将进一步切实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经营行为,引导消费者树立良好消费理念,扩大12315网络覆盖面,方便消费者就近咨询申诉,营造一个健康、文明、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和市场环境。
活动现场还上演了精彩的文艺节目,同时表彰奖励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及知名商标和守信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