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实施“依法治安”、“科技兴安”、“文化促安”战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持续不断地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一直保持稳定好转的态势。重特大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各项指标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管理在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很好的稳定器和助推器作用。但是,由于企业基础管理工作还不够扎实,加之在经济跨越转型过程中工业化步伐迅速推进,安全管理理念、管理制度建设、管理措施还相对滞后,重特大事故随时都可能出现反弹,安全管理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十二五”期间,我们一定要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为契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在安全发展的前提下统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
一、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核心,统筹经济社会发展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强调了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是指导“十二五”乃至今后更长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个主题和核心,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重要保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发展规划,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更加行之有效的政策、对策和措施,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发展,努力实现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
二、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严格执行《陕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依法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本级政府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全面落实部门安全监管各项措施。
严格落实政府和部门领导首长负责制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必须负责对辖区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政府和部门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是分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研究、同时安排部署,并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三、建立安全生产准入机制,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
严格安全准入机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砖瓦粘土和矿泉水企业除外)等建设项目,必须依法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专篇。否则有关部门一律不得核准或备案。入园入区且工艺成熟的备案建设项目,经安全监管部门对项目选址、安全工艺及安全影响进行审查后,方可履行项目备案手续。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四、强化基础管理,提高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要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坚持在煤矿、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不断提高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能力。要不断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要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强化安全管理手段。积极推广汽车行车记录仪、HAN阻隔防爆、中深孔爆破、撬装式加油装置等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加快全市道路运输动态监管系统建设,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专用运输车辆,旅游包车和所有客运车辆安装GPS卫星定位装置,并逐步在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式牵引车等运输车辆推广。全力推进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督促涉及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艺装置,实施安全联锁、紧急停车等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
五、深化打非治违,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完善打非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领域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并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的“四个一律”措施。对责任不落实、打击不力、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的地方,严厉追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要把打非治违工作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污染严重、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予以强制性淘汰,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六、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依托市矿山救护队,加大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和应急装备建设投入力度,建设市级综合应急救援基地。2013年年底前,安全生产任务重的北部县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完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预案体系,组建应急队伍,配备专兼职人员,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七、持续推进安全文化创建,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强化安全知识普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推进安全社区创建,不断丰富公共安全文化建设载体;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公园和主题街道、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诚信企业、青年安全示范岗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