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我市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汇报会,向省验收组汇报创文工作。
我市2012年正式启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以来,按照创文目标要求,大力开展以“修四德、行六礼,做文明有礼的榆林人”为主题的全民道德教育实践,不断深化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群众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公民道德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升,文明创建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影响融入发展大局、落到工作实处、走进百姓生活,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幸福榆林的强大精神动力。全市共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县城1个、全国文明单位2个、全国文明村3个,省级文明县城1个、各类省级文明单位165个,各类市级文明单位711个。2013年9月,省测评组对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进行测评,我市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23类37条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验收组组长、省文明办协调处处长周珑对榆林启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一项覆盖面广、牵涉范围大、关联度高的社会综合系统工程,要做到提高标准,结合新形势,搞好创建工作;要软硬兼施,充分发挥创建载体的作用,巩固创建成果;要拾遗补漏,寻找和兄弟城市存在的差距,做好下一阶段的重点措施,深入推进创建工作;要形成特色,进一步发挥榆林在公民道德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优势,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所突破,建设经济快速发展地区的道德高地。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创文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陈宁主持会议。陈宁表示,榆林全市上下将紧紧抓住此次文明城市验收的机遇,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认清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性,全面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的责任体系,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不断巩固和扩大创文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