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共有73家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达786.8万元,保障金额达2.853亿元,居陕西省第一。
今年以来,我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对全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企业负责人召开动员大会,使与会人员充分认识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对于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化解企业环境风险、完善民事赔偿机制、维护受害者权益、确保社会的公平正义、防止因污染事故无人负责赔偿引发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等多方面的意义。此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市、县区环保和保险部门有关负责人经常到企业调查研究,分析形势,会诊难题,并建立了严格的制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使此项工作收到明显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