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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开展基层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4-01-10 11:01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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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强出席动员大会


        1月9日,记者在全市基层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上获悉:我市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基层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全面提升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引导基层群众合理有序表达诉求,依法处置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榆林社会大局稳定。
  市委书记胡志强,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陈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鲍振明,市政协副主席王世英出席大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春桥作动员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中印主持大会。
  全市基层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从1月10日开始,4月10日结束,分3个阶段,为期3个月。本次活动将围绕建设“平安榆林、法治榆林、幸福榆林”这一总目标,紧紧抓住法制教育的薄弱环节,重点在城市街道和社区、农村乡镇和村组以及企业中开展,通过教育基层群众及企业员工,实现群众服务发展大局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表达诉求的方式进一步理性、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依法进行民间融资的行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社会矛盾进一步减少的目标,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优质高效的法制环境。
  本次活动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针内容主要有9个方面:一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二是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信访、诉讼、医患纠纷等。三是宪法、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四是银行、证券、金融等。五是刑事、治安特别是“黄赌毒”以及青少年犯罪等。六是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生产、群防群治等。七是城乡低保、养老保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涉农补贴等。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际经贸、企业经营管理等。九是国防、兵役等。
  刘春桥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基层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是解决当前各种矛盾纠纷的迫切需要,是优化榆林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平安榆林”创建的内在要求,是推进“法治榆林”进程的具体实践,是加快“幸福榆林”建设的重要保障。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榆林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搞好这次活动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确保活动过程让群众参与、活动成效让群众评判、活动成果让群众共享。
  刘春桥强调,要牢牢抓住服务发展、维护公平、改善民生、促进和谐这4个重点,紧紧围绕主要内容,科学统筹,扎实推进,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灵活方式方法,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努力为幸福榆林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