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11月开始,我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清查活动。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为,降低政府行政成本,加强资产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截至目前,有71个单位上报了出租出借情况。下一步,将由市纪委牵头,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成立专项清查组,对专项清查不认真或清查中弄虚作假,瞒报、隐匿、转移资产,以及拒不执行纠正整改要求等违纪违规问题,要坚决按照有关纪律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清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