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榆林地税面对组织收入异常严峻形势,以“小局”补“大局”,以“小税”补“大税”,以“其他行业”补“煤炭行业”,组织收入工作创造多个全省第一、最高和最多。
全市有14个征收单位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占全市17个征收单位的82.35%,在全省10个地市中占比最高。在省提前完成任务、完成进度、超收、增收和增幅等5项指标排名前10位的征收单位中,榆林所占数量最多,分别占8个、6个、6个、4个和2个。其中清涧县局提前近4个月完成税收计划,是全省第一个完成任务的县局征收单位;靖边县局全省同比增收最多,同比增收20.16亿元;榆神分局税收增幅全省最高,同比增长472.38%;靖边分局全省超收最多,超收5.26亿元;神木分局全省涉煤单位增收和超收最多,同比增收2.5亿元,超收1.61亿元;榆横分局全省地级市开发区局增收最多,同比增收1.99亿元。
除榆神府3个主要产煤县外,其他单位收入完成122.55亿元,同比增长41.71%,增收36.07亿元。榆神府3个单位虽然涉煤行业税收减收严重,但在不放松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同时,不断加强非煤行业税收分析比对,也取得良好效果,建筑、房地产、金融等行业税收以及小税种增收都较大。正是由于全市17个征收单位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收入进度超收单位没有松懈,尽全力增收超收,收入进度慢的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挖潜补漏增收,缩小收入差距,推动榆林地税非煤行业税收实现全省最高增速和最大增幅,同比增长23.87%,增收29.87亿元。其中,油气行业税收全省同比增速最高和增收最多,同比增长56.51%,增收13.09亿元;股权转让税收和增收全省最多,增速最高,累计入库18.21亿元,同比增长8.72倍,增收16.33亿元;三产税收全省增收最多,同比增收17.83亿元;批发零售业税收全省增收最多,同比增收0.75亿元;服务业税收全省增收最多,同比增收12.84亿元;通过稽查大、要案件查补税款全省最多,办理天元化工一案查补收入6392万元;通过纳税评估增收税款全省最多,全年评估收入4.88亿元;通过税收分析增收税款全省最多,超过10亿元;通过专项检查增收税款全省最多,达到5亿元;个体税收全省增速最高和增收最多,同比增长59.28%,增收6.8亿元;个体餐饮业营业税全省增速最高和增收最多,同比增长8.25%,增收332万元;资源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增收居第一,分别增收13.84亿元、7857万元和5491万元;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入库4.72亿元,同比增长1.92倍,增收3.1亿元,收入总额、增幅和增收居全省第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