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府谷全面落实扶贫到户政策,加强扶贫专项资金管理,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使用、规范运作、有效运转。该县全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210万元,实现减贫2680户8119人。
严格实行项目招投标制,阳光操作,规范运行。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20万元以上一律实行招投标制,20万元以下、3万元以上实行议标,使扶贫项目建设进入规范化管理渠道。
全面推行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为了增加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过程的透明度,把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在项目所在地公开,建立了村务公开栏,对每一个扶持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都进行了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专款专用。
加强验收管理工作。对竣工待验收的扶贫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写出书面申请,经所属镇政府(农业园区、办事处)审核后上报项目主管部门,并提供工程建设相关资料,然后由发改局牵头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进行联合验收,然后再由审计部门作出审计报告方可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