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市考核办、文明办将对市直文明行业创建部门和各县区开展精神文明、诚信建设、文明程度指数和幸福指数“创佳评差”综合考核工作。
市委办、市政府办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精神文明和诚信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尽快健全各级文明委领导组织机构,结合榆林实际,各县区至少按照每年人均1元标准预算精神文明和诚信建设专项经费;充分发挥学雷锋志愿者的作用,动员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诚信建设、学雷锋活动和“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工作;开展市直部门党组书记、县区委书记和企事业党组织负责人走进“道德讲堂”活动;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诚信教育,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要整合党员干部教育资源,加大党性修养和职业道德教育力度,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牵头组建公民道德和诚信教育培训中心,媒体要加强“公民道德大讲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宣传。开展道德信贷,借鉴外地“用道德抵押,用诚信贷款”的经验,让有道德和讲诚信的人在经济上优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