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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四项举措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

发布时间:2014-04-15 09:18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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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市将按照“扶持一批、规范一批、培育一批”的要求,以发展主导产业、推进招商引资、完善利益联结、推广合作模式等四项举措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

  我市将围绕小杂粮、马铃薯、红枣等六大主导产业,重点扶持一批基础好、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同时按照“对外招大商、对内招名商”的要求,选择一批经营水平高、研发能力强、生产工艺先进、产品在全国同类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前瞻性、引领性的龙头企业落户我市。我市继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创办或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吸纳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入股,采取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将种植、加工、销售环节的部分收益让利给农户。在推广合作模式方面,还将加快发展订单农业,建立诚信档案,形成稳定的利益关系,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户“四位一体”合作模式,推进产业化发展进程,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据了解,全市目前有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312家,其中市级龙头企业253家、省级龙头企业57家、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为了进一步推进龙头企业的发展,我市先后出台了《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榆林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龙头企业扶持和倾斜,进一步促进了龙头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