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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聚焦“六大问题”立行立改

发布时间:2014-04-24 10:02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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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纪委监察局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聚焦“六大问题”,边学边改,立行立改。
  围绕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立行立改,解决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改版升级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重点从干部选拔任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抓班子带队伍5大项25小项对党委(党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市通报,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对其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一律免职。组织召开全市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大会,把6大项50分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级负责领导、牵头部门、参与单位和市纪委、监察局联系领导、联系室,做到任务、责任、要求三落实。
  围绕“三转”要求立行立改,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能泛化弱化、工作战线长、头绪多问题。按照中、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突出主责,聚焦主业,对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156个议事机构,精简取消参与147个,只保留和继续参与9个,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强化对“检查者的再检查、监督者的再监督”,有针对性地查处腐败问题。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整合机关内设机构,制定《县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的指导意见》,规范了名称和工作职责,同时加强对县区纪委、市直部门派驻机构的重点工作考核。
  围绕建立完善“不能腐”机制要求立行立改,解决权力运行不规范、不公开问题。注重加强制度创新、规范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行十二项制度,即在城镇社区推行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在行政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推行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制度;在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推行查处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督查、结果研判、线索移送、问责惩处等机制;在县区和市直部门推行党风廉政巡查制度;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推行便民服务制度;推行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村支书、村主任向乡镇纪委述廉制度;推行农村集体决策“三资”事项制度;推行《村务公开报》制度;推行村支书、村主任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围绕建立完善“不敢腐”机制要求立行立改,解决“惩戒力度不够”问题。贯彻市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通过明察加暗访、约谈加问责、曝光加排名,纠治“四风”。今年以来,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22起,处理25人,党政纪处分13人。健全完善“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信访举报体系,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今年以来,全市受理信访举报案件361件,初核228件,立案179件,结案169件,党政纪处分193人。
  围绕建立完善“不想腐”机制要求立行立改,解决宣传教育工作不适应问题。以从政道德、纪律作风、廉政风险、“一岗双责”为重点,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开展岗位廉政教育,通过分类分岗,突出教育个性化;通过约谈提醒,突出教育人性化;通过健全机制,突出教育常态化。同时,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阐释、民意倾听、信访举报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
  围绕公车治理要求立行立改,解决超标车处置不到位问题。市纪委和市机关事务局联合下发《关于收缴和拍卖超标公务越野车的通知》,对425辆超标公务越野车进行收缴和拍卖,对顶风违纪、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