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委市政府主要工作任务共123项,其中,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承担7项,具体内容为: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生活保障制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突出检查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公款消费情况、节俭过节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党员干部执行工作纪律情况。
二是切实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
三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向乡镇纪委述廉。创新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强化对村务、财务公开和涉农项目的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行涉农项目台账式管理。
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开展新提拔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健全完善积极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查处案件协作配合机制。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五是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研究制定我市配套性实施意见。围绕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打造反腐倡廉“制度群”。
六是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下决心解决粗暴执法问题,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支持监察、审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监督,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七是着力整治公务人员庸懒散浮等问题,启动实施末位查究制,强化行政问责和效能监察,提高政府系统执行力和工作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