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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力争实现地方财政“双过半”

发布时间:2014-06-13 09:54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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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榆林进一步完善税源监管体系,积极监测财税经济运行情况,截至5月底,全市地方财政收入105.5亿元,完成预算39.5%。这一成绩固然可喜,但受制于宏观经济形势下行影响,完成年度税务征收任务依然存在一些难点。

  榆林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挖潜堵漏,力争上半年地方财政收入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为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奠定良好基础。

  我市财税部门积极夯实年度财税收入目标任务,将全年税收任务明确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各征收单位,落实到人,确保收入任务不留缺口;各县区进一步加快完善财源、税源监管系统功能,建立科学、高效、快捷的信息处理系统,完善涉税信息交换和共享制度,及时整理、采集、传递、交换有关涉税信息。

  各级财政部门继续加强与税务部门密切联系,就收入分析、研判形势、掌握企业等情况,研究解决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千方百计挖潜增收;进一步加强联动,深入分析税源,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税收的征管,提高税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拓宽收入渠道,挖掘增收潜力;切实抓好小税种、零散税收的征收入库工作,坚持抓大不放小,防止税收流失,堵塞税收漏洞。

  在深挖财政增收潜力上,我市持续完善建立税收协查评估动态监管工作机制,依法治税,公平税负,聘请有国家资质的纳税评估机构,在税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下及时清缴在纳税评估中发现的企业少征、漏征、少缴、漏缴的税款;有重点、有目的地选择一些行业开展纳税动态评估,掌握行业发展情况、利润情况和税负情况,判断分析行业纳税的公平性、公正性,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定期对县区进行区域税收综合评价,重点对县区经济发展速度、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税收增长速度、行业税负情况进行综合对比评价,着力发现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对症下药,采取措施,增加收入。

  我市相关部门还继续加强非税收入票据源头管控,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坚决杜绝隐匿、截留、坐支、挪用非税收入等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收缴力度,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