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拉开了依法治国的序幕。依法治国,首先要建设法治政府。2012年以来,我市以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市为载体,破解“榆林是经济发展较快的落后地区”这一瓶颈,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探索创新,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水平显著提升,政府行政更加规范,效率更高,人民更加幸福,社会更加和谐。
踩准发展的“兴奋点”
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促进依法行政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本目的是为我市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长陆治原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要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增强服务职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
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在服务发展中找准了位置。2009年,市委印发《榆林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印发《榆林市问廉问责问效暂行办法》。2013年,市委、市政府又出台《榆林市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等文件,市委、市政府建立了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
服务发展,决策是源头。几年来,我市不断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各项制度,市政府制定《榆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等文件。2012年,制定《榆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都要听取意见、召开听证会、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实施效果评价、责任追究等,形式多样地听取意见和公开讨论,使我市各级政府的决策更加科学,更加切合实际。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咨询制度。2012年,我市制定《榆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完善了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两年来,市政府有47项重大决策、重大对外经济合作项目征求了法律专家的意见,保证了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建立涉权涉法文件“逢文必审”制度。印发《关于市政府文件实行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的通知》,确定由市政府和市政府办研究发布的文件,均实行“逢文必审”。今年前7个月,审查达到110件,近3年,审查210件。这项措施,从源头规范了我市各项决策的合法性。同时,12个县区政府也建立“逢文必审”制度。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2011年,我市印发《榆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榆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暂行办法》等多项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踩准群众的“需求点”
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切为了人民是政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行政机关依法办事,保证来自人民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我市在2011年召开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
完善行政管理体制。2001年,市政府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设立34个服务窗口,目前共有17个成员单位,负责办理58项行政审批事项。大厅办事流程公开,对群众办事履行“一次性告知”等义务。新的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正在迁址,计划年底对外办公,市政府34个部门都将进驻,设立窗口。
截至2013年底,累计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和办证、年检业务326398件,按时办结率达99%以上,接待办事群众30万余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9%。
简化行政程序,努力提高行政效能。2012年,我市第四、五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精简了原有审批项目206项,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47项。今年,承接落实两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102项。市级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取消34项,下放县区42项。
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围绕这一目标,我市规范执法行为,出台一系列措施——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2007—2013年,我市先后成立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商务局成立综合执法队,市文化局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农业局成立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共梳理出执法依据1420条,分解落实到56个执法机关,并在市政府网站和法制办网上公布。
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对90多个财政预算单位执行预算法和会计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我市制定《榆林市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由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和各执法机关负责执法责任追究。
建立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机制。开展了对榆阳区、米脂、绥德等县的城镇居民以及14个村委会的村民进行人民群众对政府扩大基础群众自治,充分保障基层群众各项权利方面满意度调查访问,满意率达到86.8%。
发挥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5925个、调解员20485名,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人民调解网络。从2011年到目前,全市调处纠纷2.9953件,成功率96%。
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实行敞开门办理复议案件,与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11年以来,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22件,受理291件,限期内办结率均为100%。
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制定《榆林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
踩准工作“创新点”
探索行政执法模式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依法行政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关键。
我市持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2012年,在全省率先制定《榆林市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程序规定》,这是我市首次系统建立对“红头文件”异议审查的制度。
2011年底,开展对《榆林市汽车行驶记录仪管理办法》的异议审查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测评工作。2012年,对《榆林市气象灾害防御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榆林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榆林市公证办法》进行评估。2013年,对《榆林市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进行评估。2014年,对《榆林市雷击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进行评估,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建立起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2013年,组织全市各制定主体对2008年10月1日以来制发的130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继续保留919件,废止303件,拟修改79件。今年,对全市带有审批和管理性质的104件“红头文件”进行审核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市政府和12个县区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定56个执法主体并公告。2013年,集中对全市执法人员开展法制培训考试,考试通过率达98%以上。
改革行政管理方式。今年,市政府印发《关于严格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的通知》,开展“晒权力清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