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市地税局对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耕地占用税4165.34万元扣缴成功。这是全省地税系统今年以来最大一笔异地强制执行扣缴税款,也是市地税局建局以来扣缴金额最大的一笔异地强制执行款项。
太中银铁路从山西太原,经过宁夏银川至中卫,途经榆林吴堡、绥德、子洲、横山、靖边、定边等6个县28个乡镇,榆林境内约287.63公里。今年7月22日,该公司在榆林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新建太原至中卫(银川)铁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后,一直未履行耕地占用税申报缴纳义务。市地税局把缴纳此项税款列为完成组织收入目标的重大举措之一,有关人员与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多次协商,先后下发《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在期限内该公司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缴纳义务后,市地税局依法及时启动了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