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推进社会事业进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教育
按规定落实各级财政教育投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结合村镇学校布局调整,改扩建乡镇、村级幼儿园,鼓励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就近入园。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强县城、中心乡镇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切实解决“大通铺”、“大班额”问题,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推进实施农村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改善办学条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加强职业院校和实训基地建设,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落实国家对中小学教师工资倾斜政策,逐步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并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医疗卫生
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县、乡、村三级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重点加强县级医院建设,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改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装备水平。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扩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推行乡村一体化卫生管理机制。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利益导向政策,继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
就业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和机会,注重以非农产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带动就业,以创业促进就业。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建立健全老区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规范发展中介服务,加大劳务输出培训,有序组织劳动力输出。完善最低工资制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文化事业
积极发展文化事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以乡村、城镇社区为重点,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市县文化馆、公共图书馆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和农村文化设施,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农村互联网接入能力、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和面向“三农”的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乡乡通光缆、村村通电话、户户通广播电视,实现广播电视信号全覆盖和县级(含县级)以上城市地面数字电视信号覆盖,启动实施县级数字影院建设。加强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民族特色村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进一步支持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延安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提高公益文化传播能力和影响力。完善城市社区和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费保障机制。
社会保障
加快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完善覆盖城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完善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做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互补。加快推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尽快实现全覆盖。提高城镇职工失业、工伤等保险覆盖面。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加大抚恤补助资金支持力度,妥善解决老红军、老党员和军人、烈士遗属的生活困难问题。逐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优抚对象的社会保障机制,逐步完善面向老年人、孤儿、残疾人、流浪未成年人、精神健康问题人群的福利机构设施。大力培育基层慈善组织,完善慈善公益政策,推动慈善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加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力度,加快城市棚户区和工矿棚户区改造,推进农村学校教师和医务人员周转宿舍建设。
社会管理
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服务体制。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格局。转变社会管理理念,加强源头治理,化解消极因素,激发社会活力,实现由防范、控制型管理向人性化、服务型管理的转变,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完善社会治理结构,构建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延伸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地名服务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积极推进相关产业的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