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和班子成员率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和班子成员率先不做”,这是榆林市委书记胡志强的承诺。榆林市在党建工作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及政治规矩,特别注重率先垂范勇于担当、层层传导压力的做法,并拿出“钉钉子”精神狠抓责任落实,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取信于民,推动了榆林党建工作再上新水平。
以上率下,突出正确导向。榆林市强化“书记抓、抓书记”意识,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教育实践活动和基层党建21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12次,每月至少4次到基层调研督导,明察暗访10余次,组织召开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专题会、各县区委书记和市直部门党组书记集体约谈会,增强了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责任意识。出台了《县(区)委书记、组织部长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个《意见》,将主体责任一插到底。选人用人深入一线了解干部,严格执行新提拔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实行干部人事方案预审制度,对9个县区15批干部人事方案进行了审批。
层层联动,在基层组织中突出务实创新。组织开展“三访五促、为民服务”活动,全市13912名党员干部下基层、接地气,建立村情台账5467册,落实项目资金4.85亿元,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0811件,结对帮扶贫困户25746人。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推广干部代办制度以及佳县下发《便民服务指南》,创建“好”类村党组织811个,整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352个、后进社区14个,5140名党员干部在社区报到并开展工作,在非公企业下派党建指导员1756名。积极推广神木城乡流动党支部、榆阳区金阳社区网格化管理、府谷县村企联合党支部模式、绥德县建立中心村党支部等经验做法,在全市所有乡镇都创办了《村务公开报》。明确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和不合格党员六大类27条认定标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对164465名党员进行了民主评议,评出“差”类党员357名,处置不合格党员202人。对9名农村党组织书记“创业模范带头人”按乡镇副职录用,出台了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解决了160名大学生村官的出路问题。
传导压力,采取惩防并举措施。榆林市对权力集中、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节点加强监控,取得了良好的警示震慑效果。市委常委会带头制定“两方案一计划”,完成整改事项29项,研究出台严禁干部赌博、大操大办等有关规定,全市完成整改任务2824项,占全部整改事项的83%。1-11月份全市纪检机关办案1055件,增长35%,党政纪处分120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3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213起、229人;以权谋私问题28起,处理52人;清理清退“吃空饷”146人,公务用车全部粘贴了标识。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齐心协力共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