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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发布时间:2015-05-12 10:00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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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从5月起全面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以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质量责任,通过设立建筑企业优良信息和不良行为“红黑榜”等举措,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此次活动在去年9月份开展活动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全面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全力构建建筑市场的诚信体系工作。

  在全面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方面,严格执行书面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信息档案制度及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信息档案,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主体责任人。针对近年来工程发包中明招暗定、肢解工程、违法发包,恶意排斥潜在投标人,违规压缩工期、造价,签订“阴阳合同”等现象,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重点强化对业主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履职情况的动态监管,严格执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等有关规定,强化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规范建设单位的发包行为,严格工程规划许可、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严肃查处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项目经理、总监在岗履职情况的监管,加大检查频次,严肃查处项目经理、总监长期脱岗行为,该停止执业的一律停止,该吊销执业资格的坚决吊销,决不姑息手软。

  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全面开展所属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自查自纠工作,按照要求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重点检查工程主体的施工单位与中标单位是否一致,检查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情况与承包人是否真正存在隶属关系,检查发包方与承包方签定的施工合同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是否一致,切实将标后履约检查作为强化建筑市场监管、打击和治理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一项重要手段。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在全力构建建筑市场的诚信体系方面,我市将全面启动并实施建筑工程实名制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在建工程的动态监管。通过推行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加快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体系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数据库和从业人员数据库。从今年6月起,市建规局将依托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网建筑业诚信体系平台设立建筑企业优良信息和不良行为“红黑榜”,对2014年以来获得中、省、市表彰的优良业绩信息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类执法检查中查处的违法违规不良信息公开曝光,逐步实现省、市、县监管信息的无缝对接,不断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