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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年内将完成生态红线划定

发布时间:2015-08-06 09:58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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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市政府获悉,按照年初既定目标,我市下半年将突出“五抓五促五突破”工作要点,下决心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大气、水、农村环保等突出环境问题,年内将完成全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抓环评、促优化,在产业结构调整上求突破——

  全面清理项目遗留问题

  我市对榆阳、神木、横山等县区煤矿疏干水涌水量大的企业,督促政府、企业采取临时措施,达标排放,并制定长期利用规划,抓紧实施。同时加快60万吨以上大兰炭“三同时”验收,督促正在建设污水、脱硫等环保设施的15户大兰炭企业加快建设进度。

  把好环评审批准入关,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的“控制阀”、“调节器”作用,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的前置条件,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环境准入管理,特别是对高耗能、高排放的项目从严把关。

  对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和节能减排项目,我市将继续开辟绿色审批通道,服务经济发展。

  抓减排、促达标,在环境质量改善上求突破——

  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实行区域和行业限批

  围绕完成减排硬约束,我市继续紧盯“年度指标、重点项目和监测体系”减排三条红线,加大减排工作力度,强化管理减排。加强对重点企业,特别是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强化在线设施管理,特别是保证国控重点企业监测体系“三率”达到考核要求。

  同时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严格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前置审核,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

  特别是要严格减排考核问责,加大减排督查力度,对工作不力的县区和企业,及时予以通报;对未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的,继续采取“区域限批”、“行业限批”措施和行政问责。

  抓农村、促验收,在生态环境提升上求突破——

  年内完成全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围绕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我市以生态创建为抓手,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抓好生态创建工作,深化以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为重点的“三级联创”活动,抓好督查、督促,确保按期完成任务。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督促列入年度减排计划的28家养殖企业中,剩余的8家按期建成污染治理设施,达到减排考核要求。

  今年,我市还将加快《榆林市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方案(初稿)》意见征求、修改、评审等工作,确保年内完成全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抓执法、促监管,在加强依法行政上求突破——

  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

  我市将继续按照“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停产一批、关闭一批、问责一批、追刑一批”六个一批要求,限期整改一批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立案处罚一批屡查屡犯企业,停产整顿一批严重环境违法企业,关闭一批治理无望企业,追刑一批违反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释的违法企业负责人,问责一批监管不到位的工作人员,确保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做到“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对违法者起到震慑作用。

  同时建立环保违法约谈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对存在问题的县区、单位、企业及时进行约谈。

  抓监测、促规范,在能力建设提高上求突破——

  提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能力

  围绕环境管理中心工作,我市紧密关注环境质量状况变化,认真开展好环境监测和宣传工作。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应急监测体系,依法及时发布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环保执法大检查所取得的成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