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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发布时间:2015-09-24 10:03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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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4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我市着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拓宽诉求渠道,加强市场监管,创新维权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努力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抽检成品油、农资、水泥、手机、建材、服装等24个大类商品530批次,依法查处不合格商品60个批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0986件,办结10654件,办结率96.9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
  强化网络建设 完善服务功能

  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职责分工,我市工商、质监、食药、农业、商务、工信、消协等部门分别开通了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市工商局建立了全省首个“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分中心,各县区工商局建立了“12315工商百事通”服务站,24小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基本形成了全市统一受理、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市、县、所分级办理的消费维权网络。同时,我市还将消费维权“重心”下移,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建立了239个消费者协会分会,在行政村和社区建立了3786个“12315”联络站,在商场、市场、企业、景区等建立了748个消费者维权投诉站;在市区设置了“12315”“六进”温馨提示牌1300块,形成了工商主导、部门联动的消费维权网络体系。

  加强市场监管 严控突出环节

  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的热点问题,以及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围绕重点商品、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我市相关部门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先后组织开展了汽车、建材、家电、服装等专项整治36次,立案查处消费侵权案件4574起,罚没款2541万元;对城区40余家二手车经营点超范围经营、车辆乱停乱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了整治规范;组成7个工作组,接待购房、住房消费者上访5000余人次,对17家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理,有效化解了购房矛盾纠纷;开展了整治垃圾短信、手机“黑卡”和泄露个人信息专项整治活动。按照监测一类商品、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标,采取定向跟踪、连续监测、重点整治的办法,加大了对涉及国计民生重点商品的质量监测力度。

  创新工作机制 提升维权水平

  结合全市重点行业经营状况,我市积极推行消费维权直通车和先行赔付制度;对消费者投诉多、涉及面广、违法情节较轻的银行、汽车4S店、电信、供暖等行业,采取约谈形式,要求其限期整改;加大了对通信行业不合理收费、餐饮行业霸王条款、装修行业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共抽查金融、房地产等行业格式合同80余份,现场行政指导30次,纠正问题25个;组织工商、公安、文化、食药、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儿童玩具、学习用具、校园周边“黑网吧”、虚假违法广告等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了优势互补、协同共治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格局。

  加大宣传力度 强化维权意识

  通过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有效规范经营者行为,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科技宣传月”、“12·4”法治宣传日等,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咨询活动;举办食品、药品、卷烟等伪劣商品展览识别和集中销毁假冒伪劣产品等活动,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积极组织开展“六进”活动,将消费维权知识送进机关、企业、市场、基层、校园、街道。截至目前,全市共制作宣传专栏28期,印发宣传资料15万份,编印《消费维权手册》1万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