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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弃“数”重“质”

发布时间:2016-04-19 10:54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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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市在加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过程中,将更加体现“规范提升、功能拓展、效益示范”,避免盲目追求数量、遍地开花建设、亏本负债运营。

  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上,将坚持“建”“退”两手抓,在建设上稳步推进,在退出上严格制度。今年,市农业部门将推荐申报省级园区3个、省级园区提质增效项目10个,重点发展效益良好、管理规范、体系健全的园区。扶持资金将用在现代农业装备、新型农业产业培育、农业发展先进模式推广和现代农业支撑体系建设上,不断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同时,加强园区的管理工作,规范园区监管,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对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和未完成批复内容的市级园区限期完成,未能在通报期限内完成的市级园区收回未拨付资金,并取消称号。

  龙头企业发展上,将重点培育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和国内外知名品牌,做好招商引资农产品加工项目储备工作,实施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评选“市级农业产业化十大明星企业”。扎实开展“百名企业家培训”及提升工程,整合资金重点扶持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农民合作社建设上,培育5个社会化服务组织,选择有条件的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和社区股份合作试点,探索新型合作模式。积极探索联合社发展模式,探索跨行业、跨地域、跨产业合作社之间的联接模式,打造产业集群,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家庭农场发展上,重点发展年收入10万元以上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鼓励专业大户向家庭农场转化,推动家庭农场逐步向产业深度融合,融入休闲观光采摘等经营元素,做精做强。

  职业农民培育上,实施职业农民培训体系标准化建设工程,抓好榆阳、靖边、子洲、定边等农广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加快构建以农广校为主体的“一主多元”培训体系,扎实开展职业农民培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