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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榆林“道德模范”“榆林好人”评选启动

发布时间:2016-05-30 11:21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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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7日,榆林市第六届道德模范和“方光玉10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第四届“榆林好人”评选启动暨第57场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在市高新一中举行。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文明委副主任李博,中国好人、陕西三叠纪矿业公司董事长、榆林市10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出资人方光玉出席活动。
  据了解,第六届榆林道德模范分“助人为乐模范”等五大类,主要从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榆林好人”中产生;“榆林好人”评选设立“美德少年”、“美德教师”等17个奖项。分宣传推荐、初选公示、表彰奖励、交流互动四个阶段进行。
  活动中,爱心企业家方光玉介绍自己关心公益事业、热心支持公民道德建设的有关情况,陕西省美德少年李佳桐结合学校“日行一善”和自己的成长进行发言,子洲李孝河乡、榆林高新一中负责人分别介绍了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情况,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宣读了榆林市第六届道德模范和“方光玉”1000万元公民道德建设基金第四届“榆林好人”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李博指出,“榆林好人”不仅仅是某一行业、某一领域的个别现象,而是在各行各业都有“榆林好人”的代表和身影,“榆林好人”已经成为全社会的主旋律和现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榆林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做好人、办好事逐步成为榆林人民日常生活中的一种自觉和习惯。
  李博要求,此次评选启动后,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周密部署,把最具代表性、示范性和最感人的先进人物推荐上来。要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评选,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和榆林好人”可敬、可信、可亲、可学。要大力开展道德模范和“榆林好人”交流活动,充分发挥榜样的激励、引导和示范作用,使“榆林好人”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建设文明榆林、诚信榆林、幸福榆林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