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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

发布时间:2016-05-30 11:21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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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通过《榆林市地方立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市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从去年5月份我市筹备申请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即着手条例起草工作。当年9月30日,我市正式被批准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为了规范我市地方立法活动,完善地方立法程序,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在反复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今年3月25日,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条例。随后,市人大常委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将该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条例的施行日期将以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之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