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7月27日上午召开,会期半天。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志强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文明,副主任麻宝玉、马治东、杨怀智、李晓媛,秘书长王龙生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过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的议程和日程(草案),建议会议议程为:审议《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听取和审议《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草案)及说明;听取和审议《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规程》(草案)和说明;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启动全市无定河流域综合治理的议案》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供销服务“三农”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报告。
本次会议听取和讨论了《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草案);听取和初审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初审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市人民检察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全市上下认真落实中省一系列决策部署,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作为、精准施策,上半年国民经济稳中趋缓、稳中有进,民生保障坚实有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千方百计组织财政收入,全力以赴加强支出管理,积极深化各项财政改革,上半年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会议要求,下半年,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强化危机意识、赶超意识,统筹稳增长、促转型、控风险,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全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要全面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各项要求,大力缩减一般性支出,加强项目资金审计监督,促进财政资金规范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