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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美丽神木更有“精气神”

发布时间:2016-09-21 14:36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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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文明,一座城市的灵魂;文明城市,一座城市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珍贵的城市品牌。近年来,神木县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丰富活动载体,加大投入保障,大力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深化诚信建设、互帮互促、六进社区、争先评优、举手之劳、麟州学子、服务承诺、志愿服务等“八大载体”创文明活动,极大地提升了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实现了“两个文明”建设的双丰收,构筑起了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格局。
  创文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2014年3月,神木县启动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执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了“县委政府领导、县文明委统筹、县文明办牵头、相关部门和镇办分工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构建起县、镇(办)、村(社区)三级参与,中、省、市、县单位四级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齐抓共管、同创共建的工作格局。工作中采取领导包抓、倒排工期、季度督查、及时反馈、通报专报、约谈问责、经费保障等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县上多次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推进会、协调会、调度督查会等专题会议,全面深入有效推进创建工作。相继印发了《神木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神木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督查(督办)考评暂行办法》等各类文件170余个,并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全力保障,县财政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确保了创建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进。
  神木县按照《陕西省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将规定的5个测评项目、30项测评指标、96项测评内容、222项测评标准逐一进行分解,具体落实到54个重点责任部门,67个常规单位和21个镇(办)来承担,并从工作进度、具体要求、验收标准等方面予以明确。县上严格考核奖惩,将创建工作任务纳入各镇、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文明办每年都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分年度对照《陕西省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进行自测自评,查漏补缺,立行立改,建立了“月检查、季评比、年考核”和“交办、会办、催办、督办”制度,确保创文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创文宣传氛围浓厚
  为提升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知晓率和参与率,神木县利用县内外新闻媒体对创文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建设开通了神木文明网,在县电视台设立“文明神木”和“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专栏。各级媒体累计刊发创文活动信息3200余条,编发《文明神木手机报》660期,编印《创文工作简报》145期,举办电视访谈4期,发放文明创建倡议书10万余份。在县城建筑围挡、公交车体、单立柱、电子显示屏、车站、酒店、商场等公共场所展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4100余条,占城区广告位面积的60%以上。创文办共制作发放手提袋4万个、宣传笔2万支,宣传笔筒1万个,张贴文明礼仪温馨提示牌10万余个;编印《神木文明手册》、《神木文明交通守则》和《文明城市宣传手册》等资料10万多册。放映公益电影7590余场,制作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动漫公益广告182集,累计播放3万余小时。举办创文征文比赛和知识竞赛,春节发放文明神木“福”字年画5万份。市民对创文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达到95%以上,在全社会形成了关注创文、支持创文、参与创文的浓厚氛围。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
  按照中、省、市《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神木县制定印发了《神木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进六促”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等10多个文件。在全县交通要道、公共场所等地设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制作发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品4万余件,建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主题广场、主题街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社区促和谐、进农村促发展、进机关促服务、进企业促诚信、进学校促成长、进家庭促家风“六进六促”活动。成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团,深入农村、企业、学校、社区、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百场巡回宣讲”活动。广泛开展“修四德、行六礼,做文明有礼的神木人”公民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利用“我们的节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征集“中国梦·神木好故事”、“我的好家风好家训”和校风校训、企业精神和乡贤文化,扎实推进道德讲堂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小区、进乡村活动,让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到人们的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渐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遍地开花
  每年年初制定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规划,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行业、文明校园、文明镇、文明村、文明小区、文明社区、文明矿山、文明窗口等十项文明创建活动。近年来,共建成各级各类文明单位442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31个,市级163个,县级246个,扩大了精神文明创建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神木县连续三年被榆林市委、市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先进集体”、“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为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带头、示范、引领作用,神木县深入开展文明单位“互帮互促”创文明活动。三年来,先后组织210个文明单位与村、社区结成帮扶对子,立足“美丽乡村·文明家园”民风建设“十个一”、思想道德建设、教育、科技、文化、扶贫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志愿服务等方面开展帮扶共建活动。先后涌现出了锦界管委会、县财政局、机关事务中心、杨伙盘煤矿、神东总医院、民生慈善基金会、农村商业银行、榆林市煤炭运销集团神木分公司、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神木校区、神南陕煤张家峁矿业公司、神东天隆机电安装公司等先进典型,树起了神木县精神文明建设新品牌,奏响了文明神木创建之曲,传播了共建美好家园的文明新风。据不完全统计,210个文明单位先后进村入户走访1689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6532个,解决农民就业561人,捐献衣服5840件;开展“三下乡”活动452次,技能培训268次,送政策、送法律、送文明宣传活动721次;投资2108.5万元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活动65次,维修改造村组道路659公里;出资286万元帮扶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困难大学生2685人;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好公婆、好媳妇、好儿女”、“最美家庭”评选活动。
  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健康向上
  神木县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成立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神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在全县各学校开展以诚信教育、道德讲堂、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餐桌”、“我们的节日”、“美德少年”和“美德教师”评选、“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文明校园创建为主要内容的“十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及童心向党、少儿故事大王赛、庆六一活动、书信大赛、诚信演讲、小小讲解员培训、青少年书画比赛、开学第一课等优秀文化进校园“四进”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未成年人心中开花结果。利用博物馆、图书馆、革命纪念馆、乡村学校少年宫、青少年德育教育基地等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7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基地9个、学校心理咨询室20个,全部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开展“师生争表率·家校共文明”活动,开展最美家长评选活动。建立家庭教育宣讲团,县、镇办共举办家庭教育讲座40场,近20000名学生及家长聆听。同时,建立了全县留守儿童信息档案库,社会各界积极捐资帮助弱势儿童600余名。
  全面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监管,全面落实网吧实名制和安全管理措施,依法打击网吧“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同时,建立了校警联动机制,全面落实校园内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技防措施和消防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截至目前,全县有省级“美德少年”1人,市级“美德少年”5人,市级“美德教师”3人,建成省级文明校园5个,市级文明校园12个,县级文明校园9个,乡村少年宫学校7个。
  “诚信神木”建设成效显著
  神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诚信神木”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4年启动了“诚信神木”建设工作,制定出台了《深入推进“诚信神木”建设的意见》,建设完成了“诚信神木”征信系统“一网(诚信神木征信网)、三库(社会法人单位信用信息库、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政府信用信息数据库)、三平台(信用信息发布平台、手机公示平台和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管理、信用法律法规系统发布、信用信息披露、网站综合管理、信用评价等9大功能和56个子功能,初步拟定了诚信建设系列规范性文件,夯实了诚信建设基础。
  加大对“老赖”信息公开曝光,法院累计公布三个批次260多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积极化解民间借贷纠纷,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加强对制假售假、偷工减料、合同欺诈、价格欺诈、逃避缴纳税款、非法用工、无故拖欠工资、医疗卫生市场等不诚信行为的整治力度,大力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市民群众诚信意识和道德素养,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2016年该县被确定为全省诚信社会建设试点示范县。
  好人成为百姓身边鲜活的价值观
  为进一步提升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水平,神木县广泛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了好人有好报、崇尚好人、学习好人、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
  神木县在积极参与中、省、市“身边好人”和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的同时,每两年举办一次“最美神木人”评选表彰活动。在2015年举办的首届“最美神木人”评选活动中,对美德少年、美德教师、诚信商户、最美医生、最美村官、好公婆、好儿媳、五好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优秀志愿者等各类“最美神木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在全县掀起了学习“最美神木人”的热潮。几年来,神木县相继涌现出中国好人高利兵、全国最美家庭贺俊花家庭、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刘小燕家庭,陕西省道德模范及“陕西好人”9人、榆林市道德模范12人、榆林好人90人、“最美神木人”62人。
  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以来,神木县建立健全了道德模范关心关爱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评选奖励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成立了道德模范宣讲团,编排道德模范事迹节目送戏下乡,累计举办道德讲堂1100多次,参与群众20多万人次。在社区、小区、广场、公园、公交站牌设立善行义举榜和神木县流动好人榜,让神木县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成为人民群众身边鲜活的价值观,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
  神木县每年制定下发《神木县群众性精神文化活动安排》和《神木县“我们的节日”文体活动安排》文件,精心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我们的节日”和神木县“邻里节”(每年农历八月十六日)期间,举办了春节文化系列活动、元宵灯谜晚会、清明祭奠、包粽子大赛、端午诗会、捏面花大赛、中秋诗歌朗诵、邻里互助·共话团圆、重阳健走等一系列传统文化活动和“爱国歌曲大家唱”、“修四德,行六礼,做文明有礼的神木人”、“同心共筑中国梦·好人神木大舞台”等百场公民道德建设文化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节日文化氛围。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阅读,让神木更美丽”和神木县“书香神木·缤纷四季”全民阅读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市民的读书热情,营造了良好的读书氛围。成功举办了两届“文明神木·美好家园”主题摄影创作大赛。开展了三届“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中国梦”——“迎新春、送祝福”幸福神木春联征集和赠送活动。开展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诚信神木、文明神木、重大节庆等为主题的大型文艺晚会30余次,极大地了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同时,组织开展了“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出行”“我的家风家训”“中国梦·神木好故事”征集“弘扬好家风·传承好家训”书法作品展等一系列群众性活动。组织开展送戏剧、送电影、送歌舞、送法律、送科普、送医药、送技术、送健康等一系列关爱帮扶活动。
  志愿服务活动享誉全县
  按照中、省、市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的有关要求,神木县整合规范全县各级各类志愿服务资源,制定出台了《神木县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神木县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神木县志愿服务回馈激励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成立了神木县志愿者服务总会及其办公室,将志愿服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神木县依托“志愿云”系统注册管理推动志愿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注册志愿者31200余名,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的22.3%。组织各镇、社区志愿服务负责同志外出考察3次,举办志愿服务专题培训6期,建立志愿者服务分会39个,志愿者服务工作站56个,志愿者服务队298支。坚持每月一主题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志愿云”发布志愿服务项目569个。涌现出神木县青松苑365志愿者服务工作站、神木论坛、神木民生慈善基金会、神木镇、继业路社区、西大街社区、陵园路社区、神木县大爱志愿者团队等一批品牌志愿服务团队和典型志愿服务基地,形成关爱空巢老人、未成年人免费观影、爱心送考、资助贫困大学生、义务写春联、未成年心理咨询教育、服刑人员和两劳释放人员教育等特色志愿服务项目46个。
  加大志愿服务激励回馈力度,在志愿者升学、就业、使用社会公共设施、接受他人和组织提供的服务、企业招工、招聘、入团、入党、学生学分获取、租赁性保障房、评优评模、低保、社会救助、免费参观景区、免费体验、公交补贴等16个方面对志愿者提供优惠待遇。建立了“神木县志愿者爱心商家联盟”,30家爱心企业加入联盟,为志愿者提供商品折扣和优质服务,实现了志愿服务的良性循环。2015年神木县志愿者服务总会被榆林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神木镇陵园路社区被中宣部、中组部等9部委评为“全国最美志愿服务社区”,李兰芳等3人被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多部门评为全省“最美志愿者”。
  “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孕育文明乡风
  2015年2月神木县被省文明委确定为“美丽乡村·文明家园”重点示范县后,神木县多次研究讨论,形成了“齐心抓、大投入、严考核,统筹推、示范带、全面建”的工作思路。制定下发了《三年行动方案》,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为组长、县政府县长为执行组长的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起了“县委政府领导、县文明委统筹、县文明办牵头、相关部门和乡镇分工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和民风建设“十个一”工程。县委将“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工作纳入到全县年度目标责任中进行严格考核。2015年建成“美丽乡村·文明家园”示范村78个,2016年规划建设134个,2017年规划建设113个,计划325个行政村在3年内全面完成民风建设“十个一”工程,5年内完成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活动开展以来,为325个农家书屋配备图书25.5万册,维修改造村文化活动室和文化活动广场81个,建成功能齐全的村广播室128个,为镇、村、社区配备各类健身器材359套。“中国梦·神木好故事”和“我的家风家训”征集活动,共征集到神木好故事256个,好家风家训1680条。开展道德讲堂、微讲堂、道德评议会等1200余次,参与群众达到78000人次。开展“我们的节日”、神木“邻里节”、重大节庆日、志愿服务活动等980余次。组织神木县书法家撰写村规家训、牌匾楹联、俗语格言863幅。组织各镇办修订、制定《村规民约》,通过宣传栏、宣传品、快板、歌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村规民约》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将“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编入《神木县农村党员干部培训教材》。挖掘乡土历史文化资源,建成了高家堡古镇、温家川红色革命纪念地、陕北民俗文化大观园等一批乡村文化旅游示范点。评选表彰“十星级文明户”、“好公婆、好儿媳”13000余户,最美庭院360户,建成各级各类文明村208个,一个个村容整洁、环境优美、乡风淳朴、文明向上的美丽乡村,引领着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风向标。
  城市宜居宜业市民幸福指数高
  神木县按照“现代化城市风貌、生态化城市环境、个性化城市形象”的标准,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与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省环保模范县创建相结合,三年来,不断加大投入,努力打造优美舒适、宜居宜业的城乡环境。
  神木县先后制定出台了《神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暂行办法》、《关于禁止在县城主要道路悬挂条幅、横幅和标语的通知》、《关于禁止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墙体外立面上张贴宣传品和书写标语的通知》、《关于开展户外广告及门头匾专项整治的通告》和《关于在县城区禁止鸣放庆典礼炮和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大规模的环境综合治理,有效遏制了城区主要街道随意悬挂横幅、设置广告牌匾、书写标语、鸣放礼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广告牌匾集中整治行动。建成18公里集城市防洪、道路、绿化、景观于一体的窟野河堤,建成7处广场,3座公园和游乐园。打通麟州南路、府阳路、阴山路等一大批断头路,城区建成停车位5000个,投放出租车450辆、公交车105辆、公共自行车2500辆,群众出行方便快捷。城区自来水普及率、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天然气供气普及率达85%,城区主干道装灯率达100%,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1.2%,污水处理率达到98.1%,道路清洁保洁率达100%,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33.8%。2014年以来造林52.1万亩,全县林木保存面积达到460万亩,覆盖率达到40.2%。2014年,空气质量好于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01天。2015年,空气质量好于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13天。城市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城市服务功能的全面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更加舒心、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广大市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指数大幅提升。